發布時間:2013-01-31 | 浏覽:5211 | 當前網址: | 【打印】
許可依據: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》(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80号令)
申請條件: 一、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1.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,經營範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的産品;
2.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産品涉及産業政策的,應符合産業政策有關要求;
3.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,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确委托企業負責全部産品銷售。
二、被委托企業申請備案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1.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,經營範圍應當覆蓋申請委托加工備案産品;
2.已獲得生産許可證;
3.已簽訂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證,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确委托企業負責全部産品銷售。
申請材料: 1、《全國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委托加工備案申請書》
原件3份(其中一方為外省企業的提交4份) 申報代表填寫 蓋章
2、委托企業和被委托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
原件 3份(其中一方為外省企業的提交4份) 申報代表從第三方機構獲得
3、被委托企業的生産許可證複印件
複印件 3份(其中一方為外省企業的提交4份) 原件核對
4、公證的委托加工合同複印件,委托加工合同必須明确委托企業負責全部産品銷售
複印件 3份(其中一方為外省企業的提交4份)申報代表從第三方機構獲得
5、委托加工産品标注式樣
複印件或原件 3份(其中一方為外省企業的提交4份)
辦理流程: 開始->受理->審批->備案->結束
過程圖釋: 無
辦理期限: 5(工作日)
時限說明: 承諾時間不包含聽證、招标、拍賣、檢驗、檢測、檢疫、鑒定和專家評審、現場核查、補件、上報(轉報)等步驟所需要的時間。
收費标準及依據: 不收費
受理部門: 食品生産監管科
上一篇:産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問題解答
下一篇:如何辦理食品生産許可證變更?